陈慧婧被判与丝芭传媒解约 支付违约金30万元 -

来源:爱看影院iktv8人气:751更新:2025-09-14 19:27:29

陈慧婧与丝芭文化传媒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丝芭传媒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未为陈慧婧提供约定的培训及演出机会,也未尽培养责任,因此判决陈慧婧向丝芭传媒支付30万元违约金。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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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裁定的结论

陈慧婧

新浪娱乐讯 根据企查查APP披露的信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了陈慧婧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陈慧婧作为原告主张,其在签约后成为女子偶像团体成员,但被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培训及演出义务,亦未积极培养。此外,陈慧婧认为自己是在被误导的情况下签署合同,且被告未兑现海外演艺发展、影视拍摄和代言广告等承诺,在其完成学业归队时单方面要求签订补充协议从事网络直播。

法院审理认为,陈慧婧休养两年后要求回归,被告依据离团时间较长的实际情况,要求其通过ft考核(包括线上直播和微博活动)以恢复正式团队地位,该做法符合行业常规。针对原告主张的合同解除诉求,法院指出其以行为表明拒绝履约构成违约,故需承担相应责任。关于违约金数额,法院综合考量后将金额调整为30万元。对于原告提出的被告虚假宣传问题,因缺乏有效证据,法院未予采信。最终判决确认双方《专属艺人合约》解除,陈慧婧应向丝芭传媒支付违约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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