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张继科风波:若与债主合谋敲诈勒索景甜 将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共犯 -

来源:爱看影院iktv8人气:431更新:2025-09-14 12:58:46

近日,张继科被卷入赌债纠纷及传播他人私密视频的争议,相关话题持续引发热议。面对舆论发酵,张继科团队已发布律师声明,指出部分网络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并启动调查程序。然而这一声明未能有效遏制爆料,知名记者李微敖随后再度发声,指控内容更为具体。李微敖披露,部分债主因向景甜施压而获刑。若其通过私密视频向景甜索债,而视频来源为张继科,张继科是否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传播他人私密视频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后果?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可能面临怎样的刑罚?当明星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起诉传播绯闻者时,能否证明相关言论的真实性?若绯闻属实,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若属虚构,则可能涉及诽谤罪?针对这些法律疑问,凤凰网娱乐采访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扬律师及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梁葳蕤律师。

张继科所属工作室于3月30日发布声明,否认存在债务纠纷及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强调相关指控均为虚构。次日,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李微敖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声明,称其掌握的司法材料显示张继科曾将景女士的私人视频泄露给第三方,此情况属实。针对此事,张继科工作室随即委托律师回应,指出部分用户的言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目前正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将对持续发布或拒绝删除侵权内容、造成恶劣影响的用户提起诉讼。然而,李微敖并未停止爆料,后续两度发布更详尽的细节。据透露,司法材料显示共有3段私密视频及1张截图被泄露,张继科承认曾向他人展示其中一段。此外,李微敖指出张继科曾因债务问题被债主(及其亲属)起诉,后经调解偿还了约100万元,但原始欠条金额为500万元,该欠条仍由债主持有。张继科方面强调,此次事件不仅涉及明星私生活,更可能触及刑事责任,景女士为案件的直接受害人,而曾向其索债的债主已认罪并处于服刑状态。

近日,李微敖再次公开爆料后,有媒体称已尝试联系到张继科本人求证。针对相关传闻,张继科表示并无欠债及传播照片的行为。然而在被进一步询问是否涉及欠款或照片事宜时,张继科随即挂断了电话。

4月2日,张继科的代理律师通过媒体回应,表示此前已作出澄清:一方面,其工作室已明确否认相关指控;另一方面,法律团队正在就侵权事宜展开调查,并计划尽快启动诉讼程序。

在名誉权案件中,即便当事人胜诉,也不能直接推断所涉绯闻为假。李扬律师在接受凤凰网娱乐采访时指出,传播他人私密视频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若视频内容涉及敏感信息且传播范围广泛,甚至可能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小范围传播行为,通常需由受害者主动报警;而大范围传播则可能被公安机关主动介入,但此类情况较为罕见,除非存在全网传播。

李微敖记者此前爆料称,张继科的债务及视频问题并非单纯的“八卦”,而是引发严重刑事案件。案件中,景女士作为受害者,其被“要钱”的债主已认罪并服刑。李微敖质疑张继科在案件中的责任,并询问其是否可公开回应。李扬律师分析,债主若构成敲诈勒索罪,张继科是否需担责取决于其是否与债主构成共犯关系。例如,若张继科主动提供私密材料并参与合谋,即使未直接实施敲诈行为,仍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反之,若仅提供材料但未参与后续环节,则难以追责。但取证共犯关系难度较大,除非有录音证据或债主直接供述。

张继科工作室曾两次发布声明回应争议。首次声明称部分侵权用户发布无事实依据的诋毁言论,诽谤其涉及赌债纠纷及资金诈骗,并强调“张继科先生无任何债务纠纷,更不存在损害他人隐私以求自保之情况”。第二次声明则未否认相关传闻,仅表示将对侵权行为展开取证。网友对维权声明的法律效力存在疑问,李扬律师指出,此类声明本质上是对外解释,若出现捏造事实等情节,仍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

关于明星为何多选择民事名誉权侵权而非刑事诽谤罪,梁葳蕤律师解释,这与案件的严重程度和举证难度有关。刑事诽谤罪的立案门槛较高,需满足严重后果(如导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而民事名誉权侵权更侧重于行为本身的违法性。即使传播内容属实,若存在侮辱性表述(如宣扬生理缺陷或患病情况),也可能构成侵权。值得注意的是,名誉权侵权胜诉仅能作为初步判断线索,无法直接等同于绯闻为假,仍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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